康政办发〔2017〕109号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直及省州驻康有关单位: 《康乐县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康乐县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.docx
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