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政知〔2017〕26号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县直及省州驻康各单位:
《康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康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.doc
康乐县人民政府
2017年8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