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政知〔2017〕34号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直及省州驻康各单位: 经县委提名,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,决定: 马梅兰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。免去: 马得福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; 陈志平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。
康乐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