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政知〔2017〕5号
康乐县人民政府
关于丁亚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县直及省州驻康各单位:
经县委提名,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,决定:
丁亚平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(正科);
缐维义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(副科);
胡志彦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(副科);
康海平同志为县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(排名郎彦东同志之前);
郭彩林同志为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(副科);
高占昱同志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;
石海华同志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;
包永康同志为县公安局康丰派出所所长(副科)(试用期一年);
黄维平同志为县公安局八松派出所所长(副科)(试用期一年);
马明峰同志为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副所长(副科)(试用期一年);
张成俊同志为县公安局胭脂派出所所长(副科)(试用期一年);
马永成同志为县公安局鸣鹿派出所所长(副科)(试用期一年);
鲁述强同志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莲麓中队中队长(副科)(试用期一年);
马成龙同志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康宁中队中队长(副科)(试用期一年);
杨治宇同志为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(副科)(试用期一年);
赵海钟同志为县广播电视台台长(正科)(试用期一年);
汪艳玲同志为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(副科)(试用期一年);
马英才同志为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免去:
李国涛同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指导员职务;
丁亚平同志县公安局胭脂派出所所长职务;
缐维义同志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;
胡志彦同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;
康海平同志县公安局缉毒大队指导员职务;
郭彩林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;
高占昱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职务;
石海华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莲麓中队中队长职务;
司绍东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陈继录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邓连军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;
蔡 俊同志县公安局禁毒办主任职务;
吴彦东同志县公安局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;
杨立军同志县公安局鸣鹿派出所所长职务;
赵亚民同志县公安局八松派出所所长职务;
高海明同志县发改局项目管理办主任职务;
陈 鲲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。
康乐县人民政府
2017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