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河办发〔2017〕1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直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康乐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以及省、州河长制要求,编制完成《康乐县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》、《康乐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》、《康乐县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》、《康乐县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》、《康乐县河长制验收办法》、《康乐县“河长制”县级会议制度》等六项制度,现印发实施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康乐县“河长制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.doc
康乐县河长制办公室
2017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