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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吴书记:
您好!
我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日,主营:广告位招商、商业广告运营、各类媒体投放、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等。
公司成立之初购置一辆价值为478000元的LED流动宣传车,从2016年1月份采购至今,由于城管部门种种原因,该车的总营业额不到一万,支付油费尚且不足,致使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。好的广告宣传可以说是一种艺术的享受,LED流动宣传车的出现,无疑是万花丛中一点绿,LED流动宣传车的方式足够特别,也别具吸引力,画面流光溢彩,让人们在享受艺术中达到宣传效果。LED流动宣传车对于城市建设而言,没有任何环境负担。在时间上不存在局限性,流动性强,据分析LED流动宣传车被大众所看到的概率要比电视广告大上几倍,立体逼真的画面、宽大气派的屏幕、强劲的视觉感染力,LED流动宣传车,必将成为户外广告的佼佼者和“环保大使”。我公司正是看中了LED宣传车无论是宣传效果还是对环境保护的优势,才将此车投入市场,以搞活市场经济。根据国家法律规定,只要不违反以下噪音法就可以。1.行车速度,必须遵守相应路段的限速规定。2.喇叭的音响,必须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。为了符合法规,我公司已经在LED宣传车上安装了消噪音设备,在排放气体超标方面,已有了很大进步。但是,我公司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,使用LED宣传车屡屡受阻。每次向城管部门申请户外广告审批表时,向城管部门缴纳100元管理费,按照城管部门要求,周一至周五宣传车不能运行,周六和周末需根据有无县领导视察而定。导致我公司屡次失信于需要用LED流动宣传车的客户,造成除广告宣传费用外的违约损失无数。致使我公司债台高筑,公司名誉岌岌可危,面临着破产的风险。
据悉,周边城市(临夏市、和政县、广河县、临洮县等)的流动宣传车,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以正常运行。面临一系列压力,特向吴书记提出申请,希望您能批准我公司LED流动宣传车的运营。以搞活市场经济,更好的响应国家环保主题! |